3月1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就抖音、多闪侵犯腾讯和用户信息的行为做出裁定:
(一)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停止在抖音中向抖音用户推荐好友时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用户头像、昵称,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二)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为抖音提供的已授权微信/QQ的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裁定生效前已通过微信/QQ账号登录过多闪的账号除外),并不得以类似方式将其提供给抖音以外的应用使用,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立刻停止在多闪中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用户头像、昵称,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此前,因抖音将其通过微信/QQ开放平台获取的微信/QQ头像、昵称等信息用于好友推荐,甚至共享给多闪使用,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抖音、多闪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3月18日,法院作出如上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