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7-23    
 根据《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文资〔2015〕5号)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2017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内容都在这里。

一、支持重点

  1、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团化、信息化、国际化。支持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支持国有文化单位结构调整、资源重组,打造文化传媒集团;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内容创新,大力发展新媒体新业态;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拓展对外文化贸易。

  2、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支持转企改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影院数字化提质升级;支持本省电影院线做大做强;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一院一场”建设;支持影、视、剧内容创作生产。

  3、促进“文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支持文化产业与旅游、金融、农业、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传统文化产业通过“互联网+”提质改造、转型升级;支持发展体育休闲、体育旅游、竞技表演、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用品制造等相关业态。

  4、推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支持动漫游戏行业跨界融合、集聚发展;支持动漫游戏众创空间建设;对在央媒播出的动漫作品予以补贴;对获奖动漫作品实行奖励性支持。

  5、补齐县域文化产业短板。支持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建设;支持传统手工工艺创意转化,产品升级;支持提升土特产品包装设计,融入文化内涵;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6、放大资金效应。支持基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类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领先、发展潜力大的规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中小文化企业挂牌新三板;支持基金、担保公司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7、突出集聚效应。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对获评湖南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予以奖励。
二、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体育企业,文化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2、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申请单位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小微文化企业可适当放宽),成立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国有文化单位组建企业集团的可适当放宽),近2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申请演艺场馆、影剧院、产业园区、实体展销平台等建设项目必须完成批准立项,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演艺、电影、电视剧等表演项目要进入实际排练(拍摄)阶段。
三、工作流程
  2017年度起,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所有程序在网上进行,审核部门均不接受文化企业纸质申报资料(文化企业提交的《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应为纸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对照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查上报项目,对推荐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强上报项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

  (二)申报时间

  1、项目单位申请入库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2、市州宣传、财政部门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

  3、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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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财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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