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3)民三终字第5号]
赔偿金额: 500万元
作者:张苏柳
本文来源:学军每日一案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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