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将至,由《海淀区人民法院有关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调研报告》想到的……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7-21


《海淀区人民法院有关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调研报告》近日新鲜出炉,小编细细研读之后,get到不少亮点。对于文中提到的观点,身处知识产权圈儿的小编简直不能同意更多……(注:部分文字及图表摘自《知产力》,作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课题组)据统计,2010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0日五年间,海淀法院新收商标侵权案件共计670件,其中涉网络商标侵权案件121件,占全部商标侵权案件的18.1%。从数量上看,该类案件总量并不大,但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特别自2015年以来,受立案登记制及国家推进“互联网+”战略的影响,该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照此趋势,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涉网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将继续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图1:2011年-2015年海淀法院涉网商标侵权案件年收案情况统计图

图2:涉网商标权案件及涉网著作权案件的判决率、调解率比对图

依据客体的不同,涉网商标侵权案件可分为:1.网站及PC端软件产品使用他人商标引发的侵权案件;2.以他人商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引发的侵权案件;3.App应用名称引发的侵权案件;4.电子商务平台中商家使用他人商标引发的侵权案件;5.将他人商标作为手机游戏名称、游戏元素引发的侵权案件。五类商标侵权案件所占比重如图3。

在上述案件中,网站、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电子商务平台商标侵权案件占全部涉网商标侵权案件的81%,而涉及游戏、App软件等近年新出现的案件类型,数量则相对较少。
在文中《涉网商标侵权案件的突出法律问题》这一大板块中,小编着重关注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商标侵权问题”。我们发现,国内企业商标侵权的常见做法是:尽快把国外产品发展成国内产品,当然它也会随时面临“自己成为知名品牌后被国内企业模仿”的窘境,这就是典型的“国内超国外,小牌超大牌。”电商迅猛发展,小企业因抄袭速度快而洋洋得意,而网络销售平台上的“正规”卖家对于被侵权一事则常常措手不及。
《调查报告》中指出:电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形态由其提供服务的性质决定。电商平台的服务包括四种类型:一为自营服务,即由电商自行向消费者提供线上的商品和服务,并以快递方式送达消费者,由消费者直接向电商支付费用。如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均提供自营商品的销售服务;二为联营服务,表现为平台根据与第三方的线上协议,从第三方销售商品中获得利益分成,如唯品会、天猫;三为仅提供在线销售平台,即电商本身不参与销售,仅为第三方提供销售信息的发布、支付、物流等服务,如淘宝;四是混合服务,如京东商城,目前除京东自营服务外,还开始提供联营等服务。依据电商平台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其应承担的责任亦有所差异:第一,直接侵权责任。提供自营、联营服务的电商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电商平台提供自营服务在被诉商标侵权时,在其无法证明销售商品有合法来源且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小编觉得,自营电商平台本身承担着巨大的业务量、服务量,且自身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并不具备完善的、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管理系统,如果自建知识产权维权平台,耗时、耗力、耗钱。此外还不得不继续招兵买马,为维权平台配置一支专业的知识产权业务人员。成本之大,可想而知。若是有一个第三方平台和这样的电商平台打通,能帮其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那么,对类似的电商平台来说,侵权易发,证据难寻,公证艰难,且维权不易的糟糕局面会有极大的改善,对这部分群体来说,这显然是利好的消息。
第二,间接侵权责任。电商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包括帮助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就损害扩大部分应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在电商仅提供在线销售信息平台、不参与实际销售及利润分成的情况下,也可能因存在过错而承担侵权责任。前者需考虑电商是否“明知”或“应知”第三方商家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合理措施,后者则要考虑在权利人发送有效通知后,电商是否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否则需就损害扩大部分与第三方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明知”和“应知”怎么判断?电商是否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谁来监督?电商无法自证或无力自证的情况下,谁来“主持公道”?小编曾在一次关于品牌维权的活动中听到这样的案例:某知名内衣品牌相关负责人说,该品牌内衣官方店本身就是某电商平台的入驻方,但后来发现,很多“山寨”品牌纷纷模仿其商标名称及logo改头换面出现在该家电商平台上,严重损害了他们本身的品牌形象,并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品牌构成了侵权。随后,该品牌方也曾多次在该平台的维权通道进行投诉,投诉后的几天,那些山寨品牌被那家电商平台“责令”“下架”了,与之相关的链接也确实被删除了,可是再过一段时间去看,那些山寨品牌内衣及其链接又悄悄上线,死灰复燃了。品牌方无奈,再次在电商平台投诉,而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维权部门也做了相应的处理,谁知,之后的“戏码”又跟前几次一样,陷入了“死循环”:投诉——下架——上架——山寨店家继续明目张胆地经营——下架——上架——依然是还在架上……如此反复多次,品牌商累了,而电商平台的相关维权平台和部门工作人员也在日复一日的“处理侵权诉讼和处理侵权案件”中变得日渐麻木……后被问其缘由,曰:工作上的疏忽,人力有限,判别侵权较难,以后还会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工作量之大,成本之高,后期监督、跟进之繁复,维权之困难可想而知。新型的互联网侵权手段和相关的维权手段及工具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匹配已经成为取证难、维权难的重要原因。正如《调研报告》中所说:“不容忽视的是,有时平台对于恶意的商标侵权投诉难以有效识别,容易产生误伤合法经营者的情况。”
“绝大多数网络商标侵权案件都是法官通过法定赔偿方式来酌定判赔数额的,且判赔数额不高,无法有效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而这种现象的发生根源在于原告的举证不能,因此权利人必须增强举证意识、提高举证能力,在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建议尝试通过技术手段来促进问题的解决,如采取价格过滤机制、大数据分析诚信记录等方式来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监控的准确性、及时性。”小编同意《调研报告》中提到的“通过技术手段来促进问题的解决”,但同时小编也认为这个“技术手段”其实可以依赖第三方平台,目前市面上已经有保护知识产权的第三方平台——创意宝,若其他电商平台与创意宝打通,不但能享受“存证”服务,从源头上保证电子证据的原生态性,还能方便地做好证据保全,一旦被侵权,即能便捷地“出证”、取证,进行确权、维权,从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本文来源: 创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