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高校激荡科技成果转化潮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7-19    

  高校拥有的大量科技成果,碍于所有权的限制和非常复杂的审批程序,而未得到有效的转化和利用,甚至“锁在抽屉里变成一张废纸”。
  
  应用型科技成果不再作为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取消成果转化中行政审批程序、研发团队最高可获99%的收益……自湖北出台了全国改革力度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科技十条)及实施细则以来,楚天金报记者走访发现,在汉高校掀起了院墙内的一场巨大科技改革能量裂变,技术合同成交量剧增,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创办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省属院校已经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利好。同时,不少在汉部属院校科研人员接受楚天金报记者采访时,则表达了对国家层面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简政放权”的期盼。
  
  省属高校
  
  湖北大学:现金收益研发团队分配不得低于80%
  
  近年来,湖北大学致力于引导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可谓硕果累累。如科技成果“多倍体水稻”以专利技术入股,武汉同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共同注册成立了“武汉多倍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多倍体常规稻等品种。
  
  湖北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孙争光告诉记者,该校在2014年11月出台了《关于强化应用研究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措施可谓“大手笔”。
  
  《意见》鼓励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其所得现金收益原则上研发团队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最高可达99%;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学校为其保留原身份和岗位5年。
  
  政策一出台,学校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目前已有20余名科技人员分别以技术入股、出资入股和增资入股等形式注册新公司,创办了企业。(记者赵莉通讯员吴珊)
  
  武汉科技大学:呼吁财政上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武汉科技大学每年的科研成果在省属高校中排在前列。“科技十条”出台后,该校积极与各大型企业建立合作,特别利用该校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行业的科研成果优势,实现了一批行业领域成果的转化。
  
  “但我们也要看到,要实现最高可获得99%的转化收益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在税收上这99%里就有含有20%-45%的个人所得税,占了很高的比重,因此在财政上应当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让这部分收益真正落实到成果的完成人,进一步激发学校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热潮。”武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常务副院长柯昌明说。(记者王友和)
  
  湖北工业大学:新增科技企业达前4年之和
  
  作为省属重点工科类院校,近年来湖北工业大学师生每年申请的专利发明达400多项,然而成功将这些成果进行转化的,则少之又少。
  
  湖北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付泽武表示,“科技十条”出台后,学校专门出台实施细则,将绝大部分应用型科研成果的处置权归教授以及研发团队所有。该校半年新增注册成立的12家科技型企业中,公司股权绝大部分归成果的研发团队或者个人所持有,学校只占3%-8%的股份,去年新增科技企业达前4年之和。
  
  值得一提的是,该校在具体落实“科技十条”时,成立了专门的中介服务机构—湖北工业大学成果转化中心,并聘请一大批各地科技局负责人、科技行业协会专家以及相关企业老总作为学校的科技顾问。“这些顾问在学校的各科研团队和具体市场需求之间‘牵线搭桥’,对成果的转化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付泽武说。(记者王友和)
  
  武汉纺织大学:上千张审批表减至一张报备表
  
  一台现代化的自动纺织设备,其至少需要上千个零部件组成。去年,经武汉纺织大学博士龚小舟改良后的一台设备被生产商看中,他们准备出钱将它买下来。“机器的各个零部件都要填表申请审批后才能转移,小到一个螺丝钉、螺丝帽等,整台设备至少要填上千张表格,每张申请表都要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才能审批,整个流程下来最快耗时也要2-3年。”龚小舟说。更为纠结的地方在于,企业看中的是科研设备的科技含量,急于购买增强产品竞争力,审批过程过于繁琐和耗时过长之后,企业等不及。因此学校教授、科研团队成果转化积极性并不高。
  
  “政策出台后,学校也在积极推进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按照目前的政策,同样是这台机器,我只需要填一张资产转移备案表就可以了。”龚小舟说。(记者王友和)
  
  武汉工程大学:从研发到应用一条龙服务
  
  作为一所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武汉工程大学在科研以及成果转化中仅仅围绕学校的学科特色做文章,以资本运营方式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了从“研发攻关”到“中试”再到“推广应用”的一条龙服务模式。
  
  据了解,由于程序繁琐、成果归属和处置权等问题,往年该校很多科研成果在“项目结题、成果入柜”的老路子上纠结。为此,学校从发挥优势领域、围绕企业需求和打造转化平台三个方面,促进学校师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记者王友和)
  
  部属高校
  
  华中科技大学:每年出1000万支持成果转化
  
  作为工科类优势明显的部属高校,华中科技大学近年来研发出一大批技术水平领先的科研成果,在2014年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该校共有7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6项为第一完成单位,列全国高校第二。从2010年至2014年5年间,该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奖达24项。
  
  记者了解到,华中科技大学于2014年年底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11所全国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之一,该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成果转化的措施,其中包括保留教职工身份3-8年,支持其带着成果离岗创业;对于成果作价获得的股权,学校可将50%-70%的股权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每年拿出1000万元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等。
  
  据了解,与其他在汉部属高校有所不同,受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点影响,该校一些重大项目成果转化只需申请报备即可。(记者王友和)
  
  武汉大学:在部属院校内率先试点转化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产学研合作处处长章登义认为,湖北“科技十条”的出台好处很多,最大的利好是解决了分配权的问题。“它在科技人员参股入股等方面做出了明文规定,改革力度也位居全国前列。”章登义说,比如让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也能放手去做科研,这是过去其他地区都没有提到并实行的。
  
  章登义表示,武汉大学作为部属院校,率先出台了《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管理办法(试点)》,让“科技十条”的利好惠及学校。他告诉记者,该办法作为学校出台的纲领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最早确立与实施,被教育部认可并进行推广。文件内容涉及较广,均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管理,比如科技成果的管理、科技成果的转化、议价后的收益分配等。(记者宋锐通讯员吴江龙实习生洪天翼)
  
  武汉理工大学:完成人最高获70%转化收益
  
  对于科技成果处置以及转化的问题,早在2013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就出台了《武汉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校科字〔2012〕2号)。文件中规定,经学校同意,科技成果可以向社会企业或校属独资或合资企业一次性技术转让;也可以以技术成果向社会企业或校属企业进行技术入股。其中进行一次性转让的,完成人最高可以获得净转让费的70%;而对于技术入股的,其技术股份最高可评估作价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
  
  然而在涉及到具体大型的成果群或投入经费较大的大型科研课题的成果转化时,该校需要“走流程”,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审批。(信息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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