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8-14    
近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项重点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编辑 | 李丽婷
来源 | 上海市委宣传部发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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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十二项重点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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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对文化建设的支撑作用,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图片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为战略引领,以推动文化数字化转型为主攻方向,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图片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对文化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的分析归纳,以应用为驱动、市场为导向,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打破部门界限、行业壁垒、思维隔阂,重点解决政策资源分散、成果转化不够等问题,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数字化转型。瞄准未来数字城市特征和趋势,加快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用数字化转型推动技术创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
 
坚持高质量融合。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跨行业、跨部门渗透融合,通过创新链拓展产业链,不断改造传统业态,催生新兴业态。
 
 
图片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持续完善,科技新动能主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建成5家以上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0家左右全国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创建10个上海市级文化科技融合重点实验室,打造系列体现国际文化大都市特色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工程,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图片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
 
推动文化艺术与传播学、心理学、计算科学的融合,发展美学计算、情感计算、社会计算等新兴交叉学科和数字文化保护、大数据应用算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开展智能创作、辅助创排、舞台表演综合设计仿真、大规模复杂场景渲染等艺术创作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智能场景感知、用户行为分析、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沉浸式演出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发。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材料、新工艺、新利用研究,推动古籍文献、古陶瓷等文物资料的多元信息提取技术研究。
 
(二)统筹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以本市国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一级博物馆等作为试点,建立统一的执行标准体系,开展珍贵文物的高精度数据采集,实现文化数据多维度标识与关联。分阶段推进上海文化数据库建设,逐步连接打通各类文化数据库。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连接,高效搜索”的要求,建设上海文化专网和市级云平台,为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检索调度、安全传输、交易运营等提供基础算力和云服务。推进文化数字体验馆(园)示范点建设,推动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客厅。
 
(三)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支持有条件的主流媒体打造自主可控、传播力强的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加快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培育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民生、财经、科技、外宣全媒体矩阵。建立上海市媒体融合发展技术咨询委员会,加强媒体融合技术领域前瞻性研究。建好用好媒体融合发展实验室,坚持“开门强技术”,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合力推动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区级融媒体中心“新闻+政务+服务”功能,打造各区新闻资讯集散地。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无接触服务”,倡导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无障碍”。鼓励场馆与企业合作,创新交互体验应用,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与管理系统,推动优化各类线上文化平台功能,打造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更均衡、更便捷、更精准、更充分。强化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建设,加大微视(音)频、慕课等资源建设力度,完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数据,对接“一网通办”平台和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
 
(五)实施优势文化产业科技赋能
 
布局高科技影都基础设施,力争建成4个高科技影视基地、14个高科技摄影棚,打造高新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产业功能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定制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与高科技舞台技术以及数字虚拟技术融合的文化演出,联合头部互联网平台和科技公司实施“上云、用数、赋智”,开辟网络直播展演市场。支持科普游戏、5G云游戏的研发,推进中国游戏产业研究院、5G电竞赛事中心建设,提升电竞制作与传播技术水平,加快电竞行业标准制定。鼓励全国知名网络文化企业落户并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技术研究院等,支持优秀原创网络剧、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在沪制作发行。推进创意设计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行业创新中心、产业链设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六)开辟文化新技术应用场景
 
建立文化数字化转型标杆场景构建的“揭榜挂帅”机制。建设上海市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应用平台“红途”。支持上海实体书店大数据平台及数字地图项目建设。推动“互联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格局全面覆盖,推出全市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相关数据可视化分布图。建设上海市学校少年宫活动管理平台。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场等文化场馆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加强“建筑可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商体旅+在线新经济”“网络体验+生活消费”“无人经济”等模式创新。对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创新产品,优先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支持政府首购和订购,优先推荐给应用场景单位部署使用。
 
(七)提升文化装备智造技术水平
 
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文化装备企业,对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实验室等给予支持。加大对文化装备集成服务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对本市文化装备项目申报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给予优先支持。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文化装备研发实训基地,开展文化装备专业人才培训。举办上海全球数字科技创意设计大赛,搭建数字文化装备创意与技术交易孵化平台。建设临港新片区数字文化装备产业总部基地,推动上海成为数字文化装备的重要集成和展示采购中心。
 
(八)加强文化科技融合载体建设
 
支持上海张江、上海科技馆等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做强做大。支持全市范围内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顶尖的文化科技成果。认定并授牌一批市级示范基地和重点实验室,鼓励条件成熟的市级示范基地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建立示范基地文化科技融合统计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设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建立特色产业孵化器,打造技术服务、产权保护、成果交易、活动展示、金融投资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要素平台的服务能级,面向文化科技企业提供设备保税租赁、海外渠道拓展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各区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区域创新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文化科技新地标。
 
(九)完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把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作为核心载体,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加快各类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先行先试。建立重大项目合作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创新,共同构建应用示范场景和产业化推广。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十)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
 
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平台功能,推动文化科技融合的成果供需对接与转化,培育和发展从事文化产业创新的科技咨询、技术评估、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服务的机构。发挥上海技术交易所功能,建立文化科技成果的交易市场体系,实现成果与能力挂牌、确权确价和交易服务等功能。发挥全球技术转移大会、人工智能大会等重大节展作用,打造最新科技成果展示平台、企业创新成果需求对接平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首发首购平台。
 
(十一)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
 
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研制与推广,推进技术专利化、产业标准化,完善产业评估体系建设。鼓励头部企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推动上海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多主体协同推广文化技术标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相关政策,推动以标准为基础的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
 
(十二)加强文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
 
完善数字出版、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视听、创意设计等文化科技融合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鼓励文化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登记知识产权。设立数字著作权登记中心,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登记著作权。探索建立数字版权交易的相关标准、操作流程、制式范本等,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文化数据确权、价值评估、安全交易等问题。推动构建覆盖文化科技全领域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违法侵权执法力度。 
 
图片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建立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部市合作机制作用,紧密对接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争取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落户上海。健全市区联动机制,引导各区整合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文化类科技企业申报认定本市“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落实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健全文化科技领域“补、贷、投、保、担”联动机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政府部门加强对文化科技领域、数字化领域等相关情况的认识理解,积累专业经验知识,开展专业化治理。对文化科技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向社会发布文化科技领域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清单和开放信息,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
 
(四)加强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
 
建立常态化专家咨询机制。鼓励文化科技企业、园区、平台,联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专业人才实训基地,重点加快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养。依托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和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建设高层次文化科技跨界人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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